问询问题

恒基金属:孙志恒无民事行为能力背景下的控制权稳定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7-30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恒基金属
审核编号
874320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21页至第22页;第320页至第329页;第336页至第338页;第5-1-39页至第5-1-58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结合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具体过程、主要内容、有效期限,相关主体在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分工及作用,股份限售安排、减持计划,其他亲属持股和任职情况、家庭内部关于股份分配的后续安排等,进一步说明公司控制权能否在可预期时间内保持稳定,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治理僵局或控制权变动。交易所要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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