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宏景电子:历史股权代持形成、解除及股权清晰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8-04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宏景电子
审核编号
874751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3页至第5页;第24页至第30页;第5页至第37页;第168页至第178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篮鹰物贸代陈岗夫妇、吴开元、蔡晓东等、高杉持股中实际股东入股价格差异的原因;说明通过新日通转让、陈岗直接持股与代持并存、李爱华既委托又受托等安排的原因和合理性;说明代持是否真实解除,发行人股权是否清晰。第二轮进一步要求说明代持期间表决、分红、代持人与被代持人的关系,是否存在禁止持股主体、中介机构或其亲属、隐瞒关联关系、利益输送、资金占用、垫资、循环出资、税务责任、抽屉协议、未披露代持或争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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