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太川股份:其他重要事项及补充法律意见书(二)新增监管措施、诉讼事项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诉讼、仲裁及司法执行 · 2024-04-03 · 终止
公开摘要
第二轮问询要求发行人、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对照北交所注册管理办法、招股说明书格式准则、申请文件格式准则、上市规则等规定,如存在涉及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要求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应予以补充说明。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同时更新披露自《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间的诉讼、行政处罚、自律监管等法律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