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利星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近亲属控制企业与发行人的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10-0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结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说明该等企业与发行人及子公司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技术及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是否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解决措施;并要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表明确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