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宇特光电:第二轮问询问题4(2)(3):控制权稳定性及申报前12个月新股东入股合规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7-20 · 提交注册

公司名称
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宇特光电
审核编号
874571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页至第9页;第118页至第122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2)结合实际控制人发行前后持股变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控制能力,说明公司控制权在可预期时间内是否保持稳定,发行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对控制权稳定性、经营稳定性的影响,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已采取和拟采取措施及有效性,并充分揭示风险;(3)说明申报前12个月新股东入股背景、入股定价依据及公允性、价格差异原因,结合资金流水核查说明入股资金来源,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或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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