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犇星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代持、股权转让及入股合规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7-27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1)列表说明曹海兵、戴百雄买卖公司股权的交易时间、股份数量及占比、股份来源、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出资来源等;(2)结合戴百雄履历、任职及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其入职及无偿取得股份是否合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股份代持、税务合规风险;(3)结合曹海兵历次买卖股份资金来源、资金流向、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说明定价依据是否充分合理,2017年与2018年价格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分红资金流向说明其所持股份是否存在代持风险;(4)列表说明报告期内股份转让基本情况、定价依据及公允性,说明相同或相近时期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海通创新请求雅仕投资执行回购时间明显滞后的原因;(5)结合舟映企管合伙人权益委托代持形成及解除情况、其他股东入股背景、人员结构、入股时间、股份来源、定价依据、资金来源等,说明相关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股份代持,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通过其他股东持股规避限售、减持监管要求;(6)说明是否符合《1号指引》1-1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