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犇星新材:子公司少数股东共同投资、董监高变动及控股股东控制企业独立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东及董监高适格性 · 2026-07-27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犇星新材
审核编号
874773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31页至第33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1)就子公司少数股东相关情况,结合犇星新能源、犇星电子少数股东变化、入股背景、价格及定价依据、持股数量及占比变化、少数股东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之间资金流水,说明两家公司是否为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共同设立的公司;如存在共同投资,说明是否符合《1号指引》1-16披露及核查要求;并结合两家公司经营业绩说明持续拓展相关业务的原因及合理性。(2)就董事、高管人员变动,结合2022年以来董监高人员变动及原因、占比、《1号指引》1-10要求,说明是否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补充完善招股书。(3)就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上海苹鼎,结合其设立以来股权、业务、主要人员变化,以及其与发行人及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之间业务、资金、人员任职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通过上海苹鼎体外代垫成本费用、利益输送或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形;结合上海苹鼎经营业绩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对其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风险,是否可能对发行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