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基金属:恒基有限设立时非货币出资未按当时有效公司法履行评估程序。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6-07-30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恒基金属
审核编号
87432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4页至第1-1-35页;第5-1-13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恒基有限由股东孙志恒、孙志坚、何坤成、陈林初以民政五金厂、顺纺海棉厂资产、负债出资设立,该等出资事项未按照当时有效的1993年《公司法》履行评估程序。2023年6月15日亚超评估出具追溯性资产评估报告,相关资产、负债追溯评估价值合计484.52万元,高于恒基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455万元。2025年9月10日,中审众环出具《验资复核报告》,经复核,恒基有限成立时股东已实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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