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基金属:2004年骏辉国际受让恒基有限股权时,外商投资审批主体适格性及股权评估程序存在不完备。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6-07-3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2004年,骏辉国际受让恒基有限100%股权,恒基有限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佛山市顺德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该股权转让,但根据当时有效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骏辉国际受让恒基有限股权应经省级对外贸易经济主管部门批准,该局并非适格批准主体;同时,股权转让过程中双方未对恒基有限股权进行评估,转让价格参照注册资本确定。文件披露该次转让实质为原股东由直接持股变为通过骏辉国际间接持股,净资产与转让价格基本一致,不存在变相向境外转移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