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基金属:公司报告期内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超过用工总量10%的情形。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6-07-3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分别为238人、53人、173人、70人,占公司用工总量比例分别为14.74%、3.80%、10.42%、4.19%。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超过用工总量10%的情形,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相关规定。
法律问题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6-07-30 · 已问询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分别为238人、53人、173人、70人,占公司用工总量比例分别为14.74%、3.80%、10.42%、4.19%。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超过用工总量10%的情形,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