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北方实验:发行人已实施两次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安排,需关注激励实施、员工持股平台、控制权影响、后续行权安排及是否存在特殊投资约定。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8-03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实施了2次股权激励。2019年12月,乐斯澜博及齐晶增资入股,增资前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均为杨丽春和张健楠,公司就该次股权激励确认股份支付费用3,036.64万元。2020年12月,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乐欣澜网络、乐欣澜科技以7.8元/股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增资价格与同期外部投资人价格相同,入股价格公允,不涉及股份支付费用确认;增资前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签署日,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不涉及后续行权安排;除员工持股平台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亦不存在特殊投资约定等可能导致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