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银钢一通:发行人申报前12个月新增股东及机构股东私募基金备案、股东适格性、穿透人数,以及新增股东与保荐机构之间的权益关系需核查披露。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东穿透、三类股东及入股核查 · 2026-06-30 · 已受理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7名机构股东,均为私募投资基金,均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管理人亦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除通过新三板集合竞价方式增加的股东外,公司申报前12个月内,成都华智、东证明德、产发正德、小平基金、交子鼎兴、兴富启航、渝富数智通过新三板定向发行成为公司股东。东证明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保荐机构东方证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东证明德19.12%的出资份额,东证明德持有公司2.51%的股份。除该事项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等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新股东及其持股主体、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股份代持,新股东之间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主体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