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芬尼股份:发行人部分租赁物业未办理租赁备案,且第32项租赁物业出租方未能提供权属证明或有权出租证明。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8-05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广东芬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芬尼股份
审核编号
87478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19页至第1-1-120页、第5-1-25页至第5-1-26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租赁物业共32处。公司租赁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五沙社区新辉路2号、佛山市顺德区大良五沙科技工业园新悦路11号员工村13-307、高新智谷三期一层及一期6号厂房的租赁未办理备案登记。招股说明书披露,未按规定办理租赁合同备案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公司仍有权依据租赁合同继续使用承租房产。第32项租赁物业出租方未能提供权属证明或有权出租证明,存在因出租方与物业权属人不一致且实际未取得权属人同意而出租或转租,权属人解除租赁合同导致芬尼能源齐齐哈尔分公司无法继续承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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