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鑫巨宏:发行人历史上存在股份代持及解除事项,涉及股权权属清晰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以及是否影响发行上市条件。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8-07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2015年2月,孙亮亮、刘玲分别将其所持鑫巨宏有限股权交由程小艳、孙田田代持,未实际支付对价;2017年2月、2018年6月及2021年3月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解除。吴洁曾代持公司预留股权,后随着公司增资、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结构优化,相关代持解除。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历史上的股权代持情况已全部解除,公司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及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和潜在影响公司股权结构的事项或特殊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