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森峰激光:历史及现行特殊投资条款、实际控制人股权回购义务及对发行人控制权和合规性的影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8-07 · 通过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在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过程中,东兴博元、助推民企、济南园梦、济南建华、中投建华、济高投保、建华高新、张松伟、山东红土、深创投、湖州佳宁、普济无量等曾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峰西、李雷以及其他股东签署包含特殊权利条款的协议。历史退出股东相关特殊权利条款已确认终止或自始无效。2025年3月及5月,部分现有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等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在挂牌申请被否、主动撤回、强制摘牌或上市申请被否、撤回等情形下,相关股东有权要求李峰西、李雷回购股权。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的股权回购条款未被触发,公司为主体的特殊投资条款均已终止,尚存条款不涉及公司承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