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苏州双祺:子公司苏州雅祺报告期内因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需判断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及是否影响发行上市。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环境保护合规 · 2026-08-07 · 终止
公开摘要
2022年11月24日,苏州雅祺精密钣金有限公司因开展精密生产含颗粒物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苏环行罚字(2022)06第228号),给予人民币2万元罚款。苏州雅祺已于2022年11月29日缴纳罚款,并进行针对性整改。招股说明书披露,该罚款金额属于法定罚款区间最低金额,苏州雅祺未因上述事项受到责令停产整治处罚;依据苏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等级性质为“一般”,未达到“较重、严重”的幅度标准,且苏州雅祺已完成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