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赛维达:公司报告期内因出口货物品名、商品编码申报不实受到北仑海关行政处罚,需关注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及是否构成本次上市法律障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海关、进出口及贸易合规 · 2026-06-24 · 已受理
公开摘要
2024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仑海关向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甬北关缉违字[2024]19号),认定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申报出口的货物(申报金额为9,247,322元)存在出口货物品名、商品编码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所列违法行为,给予公司罚款0.3万元的行政处罚。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缴纳该笔罚款0.3万元。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被任何国家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等予以重大处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