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安达股份:发行人历史上存在直接股东及间接股东股权代持,并存在为规避国有企业职工持股“上持下”限制而形成的代持情形。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8-21 · 注册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公司挂牌期间不存在股份代持,但历史上曾存在股权代持,截至2023年12月5日相关代持关系已解除。法律意见书进一步披露,2009年金亚平、朱明洪将所持安达有限股权转让给陆成洪,实质为委托持股,形成原因系规避国有企业股权不允许“上持下”的相关规定;2020年12月湖州创达设立时,安达有限部分员工及外部投资者不具备入伙条件,亦存在委托部分合伙人持有财产份额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