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旭阳新材: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间接股东层面的股权/合伙份额代持及其解除,需确认代持解除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影响股权清晰。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8-26 · 通过
公开摘要
员工持股平台长兴诚旭、长兴天易合伙人曾存在代持情形;外部投资人持股平台上海聚鑫的合伙人亦曾存在代持情形。招股说明书披露相关代持均已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相关人员不涉及规避持股限制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不存在股权代持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