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文峰光电:文峰有限历史上存在剩余认缴出资略晚于法定缴纳期限的出资程序瑕疵。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6-07-10 · 通过
公开摘要
文峰有限成立于2007年1月22日,各股东于2007年1月19日缴付首期出资200万元,剩余认缴出资300万元于2009年5月21日缴纳,略晚于当时有效《公司法》规定的两年缴足期限。剩余出资已全部足额缴纳,并经淮南星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确认,文峰有限于2009年5月26日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法律问题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6-07-10 · 通过
文峰有限成立于2007年1月22日,各股东于2007年1月19日缴付首期出资200万元,剩余认缴出资300万元于2009年5月21日缴纳,略晚于当时有效《公司法》规定的两年缴足期限。剩余出资已全部足额缴纳,并经淮南星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确认,文峰有限于2009年5月26日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