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文峰光电: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存在未按章程提前3日通知且未在会议记录中说明豁免通知时限的程序瑕疵。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东及董监高适格性 · 2026-07-10 · 通过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未根据当时有效《公司章程》规定提前3日通知,且未在会议记录上对豁免通知时限作出说明。该次会议系因公司换届选举召开,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议案经全体董事全票通过;该次董事会决议未被申请撤销,发行人全体股东确认对其入股以来发行人三会召开程序和内容均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