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永志股份:子公司永强电子厂区3、4号厂房部分超出规划红线,相关土地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明。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6-06-25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发行人子公司永强电子厂区所在地存在部分土地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永强电子3、4号厂房存在超出规划红线建设情形,两处厂房超出土地北侧规划选址红线“334省道南界桩向南30米处”,超出红线范围面积约350平方米。3、4号厂房已取得泰兴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分别为苏[2017]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35421、0035423号,但证书记载“宗地图界址点范围之外的房屋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永强电子正在推进取得相应宗地土地使用权及办理不动产权属证明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