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永志股份:发行人报告期内因未经批准占用集体土地建设车棚和道路等设施受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6-06-25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2024年1月4日,发行人因未经有权部门批准,非法占用泰兴市滨江镇红旗村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实施车棚和道路等设施建设,被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泰自然资罚字[2023]57号)。根据处罚决定,自2022年4月起,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集体土地2,634平方米实施车棚、道路等设施建设,构成未批先占违法用地事实。处罚内容包括责令退还2,634平方米土地,没收符合规划部分2,611平方米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拆除不符合规划部分2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381,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