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宇特光电:发行人历史上与外部投资人存在股份回购、清算、治理参与、优先转让、投资收益保障等特殊股东权利安排,需关注是否已有效终止及是否影响发行人股权清晰、公司治理和控制权稳定。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8-28 · 注册
公开摘要
注册稿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曾于2011年6月20日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今玺投资享有股份回购或转让、董事提名、财务总监推荐或确认、上市前股份转让限制、优先购买、增值服务及定向分红等特殊权利;2012年3月26日签署的《补充协议》涉及苏州高锦、苏州高铨、今玺投资等主体,约定回购或清算、支付、股权转让、新投资者引入限制等安排。2021年10月21日,公司与苏州高锦、苏州高铨、今玺投资签署终止协议,约定相关协议全部条款终止且自始无效,不再具有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