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纳科技:发行人存在少量自建瑕疵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并就房产租赁登记备案及瑕疵房产风险作出补偿安排。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8-28 · 终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存在面积约290.1平方米的自建瑕疵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主要用途为配电房、厕所、门卫等生产经营辅助用房,面积占比较小,不属于主要经营场所,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招股说明书同时披露了发行人及子公司租赁房屋情况,并披露控股股东就未取得权属证书房产、租赁房产可能被认定无效、拆除、搬迁以及租赁合同未办理登记备案可能导致处罚等事项作出补偿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