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辛帕智能: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私募基金属性、代持或权属不清风险、对控制权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9-04 · 通过
公开摘要
2020年12月,公司、上海辛畅分别与舒林、曾小刚等9名员工签订《股权激励协议》,以上海辛畅为员工持股平台对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并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辛畅持有发行人65.00万股,占总股本1.20%,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勇。2023年11月,激励对象许苏清退出,王勇受让其员工持股平台份额,公司于2023年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02.40万元。文件披露上海辛畅不属于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程序;报告期内上海辛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股权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不涉及后续行权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