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四维材料:发行人存在员工持股平台及员工持股计划安排,需关注是否规范运行、是否存在代持、纠纷、私募基金备案义务及控制权影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9-03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发行人历史上通过应运而生合伙实施2021年股权激励,并于2025年通过行成于思合伙、顺势而为合伙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招股说明书披露,相关持股平台合伙人均为发行人员工,相关安排已履行内部审议及全国股转系统程序,不存在预留权益、纠纷或争议,相关股份设置锁定期,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股比例较低,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