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凯达重工:发行人股权高度集中,且员工持股平台存在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实际控制人放弃员工持股平台表决权等安排,需关注实际控制权认定及公司治理有效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9-03 · 注册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许亚南、万亚英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初至2024年12月,二人通过国冶控股、员工持股平台嘉德投资、嘉融投资合计控制发行人100%表决权。2024年12月18日,嘉德投资、嘉融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许亚南分别变更为季留平、戴红星,许亚南就员工持股平台除利润分配请求权外的表决权予以放弃,变更后许亚南、万亚英合计控制发行人70.91%表决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