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先临三维:部分共同实际控制人为实施股权激励及保持控制权稳定向李诚大额借款,涉及借款真实性、代持或特殊利益安排、债务履行能力及对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7-21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为保持控制权稳定及实施股权激励,李涛、黄贤清、赵晓波向李诚借款,未偿还金额合计7,170万元,其中李涛3,850万元、黄贤清1,900万元、赵晓波1,420万元,借款期限为10年,还款来源包括薪酬收入、发行人分红等。申报稿法律意见书披露,上述借款发生于2021年9月至2024年2月,借款用途为支付2021年股权激励出资款及个人所得税,不计利息,尚未到期,李诚确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股份代持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