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先临三维:发行人剥离工业级3D打印业务后,实际控制人李诚控制的易加增材仍从事3D打印相关业务,涉及是否构成同业竞争、是否损害发行人利益及避免同业竞争安排的有效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7-21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中,除易加增材外,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易加增材从事工业级3D打印相关业务,发行人在剥离工业级3D打印业务后,仍保留口腔数字化应用中树脂光固化3D打印机作为配套设备。文件披露,发行人与易加增材在业务、技术、资产、人员、采购销售渠道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相互独立,产品定位和应用场景存在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