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武晓集团:汕头弘汕投资入股相关特殊投资条款、自动恢复安排及解除情况。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6-3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2026年1月19日,韩华、韩向峰、武晓集团、刘云芝与汕头弘汕投资签署《补充协议》,约定特殊投资条款,包括赎回权、反稀释权、随售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清算权、信息知情权,其中韩华、韩向峰为赎回义务人。《补充协议》还约定发行人提交合格上市申请并被受理之日起协议及投资方所有特殊股东权利自动终止;如发行人上市申请未获审核通过、撤回申请材料或注册批复失效前未完成发行上市,协议及相关特殊权利自动恢复。2026年6月16日,各方签署《补充协议(二)》,约定除赎回权外,反稀释权、随售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清算权、信息知情权均自补充协议(二)签署日起解除、自始无效且不附带任何恢复效力。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赎回权外,公司及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正在履行的特殊投资约定,曾存在的特殊投资约定除赎回权外均已终止且自始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