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美昱新材: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监事会取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投资者保护制度及利润分配政策。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东及董监高适格性 · 2026-06-3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制度。股份公司成立以来至2025年12月18日期间公司设监事会;2025年12月19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2025年12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公司已制定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披露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条件、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程序、累积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权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