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睿龙科技:外部投资相关回购权、反稀释权、一票否决权、优先随售权等特殊股东权利的解除及附条件恢复安排。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6-3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公司现有股东彭建虎、骆去非、中启洞鉴、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以及曾经股东淮安益维中的有限合伙人王蕾、袁全周,在取得公司股份时曾与公司及/或实际控制人签署包含股权回购及其他股东特殊权利的协议。相关特殊权利包括上市承诺、股权转让限制、业绩承诺、回购权、知情权、检查权、平等待遇、重大事项一票否决权、公司治理、反稀释权、额外收益、优先随售权等。截至公司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挂牌获得受理之日,公司为主体的特殊投资条款均已终止;截至向北交所递交上市申请并获受理之日起,历史外部融资签订的特殊性权利条款将全部解除。中启洞鉴、国家产业投资基金相关条款约定在撤回申请、审核或注册未获通过、未在注册批复有效期内完成发行上市、发行上市失败等情形下自动恢复并追溯至投资协议生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