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澳维科技:公司曾实施员工持股平台股权激励,并设置服务期、离职回购及转让限制安排。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6-3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于2021年10月实施两次员工持股激励:第一次由日望集团将其持有的49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航领实业,激励对象为黄赞、何峰;第二次由航领实业对公司增资,增资部分由戴大庆等21名员工激励对象通过认购航领实业新增份额认购。2025年11月,公司实施第三次股权激励,由日望集团将其持有的8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航领实业,激励对象为杨任东、周学、彭少波。2023年10月,何峰因个人原因离职;2024年1月,何峰以每股净资产3.1元/注册资本退出持股平台。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可设置不少于3年的服务期;服务期内因离职或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等原因终止雇佣关系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有权回购激励股权;服务期内未经董事会同意,激励对象不得转让、担保、质押或设置其他权利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