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澳维科技: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关联担保及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需关注交易公允性、决策程序及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6-06-3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包括向株洲日望精工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安装及其他服务,向湖南澳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向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水费;公司向株洲日望精工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并向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株洲市水务集团渌口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湖南省丰源水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水处理设备业务。报告期内,关联方彭军、贺妍博、湖南日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为发行人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包括1,000万元及300万元,均披露为已经履行完毕。公司还披露了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资产转移等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