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星网信通: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曾存在股权代持及员工持股平台代持安排,相关代持已解除。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6-3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张森威于2012年取得中国香港籍永久性居民身份并注销内地户口;2016年,为方便后续工商登记手续,张森威委托其配偶的姐姐许雨代持星网有限股权,双方未签署代持协议及解除代持协议,股权转让款项未实际支付。2020年12月,张森威、许雨协商一致通过股权转让方式解除代持,将许雨持有的星网有限股权还原至张森威100%持股的张许投资名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信裕投资、鑫福投资设立时也曾存在代持,系实际控制人为激励新晋优秀员工并避免频繁工商变更而安排代持;相关代持均已在2021年及以前完成解除。招股说明书同时披露,2013年王薇受让股权事项因唐昶荣当时尚未入职星网有限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仍由章海新与张森威持有,但各方之间未签署代持协议,披露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各方真实持有股权,不存在股权代持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