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星网信通: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金证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存在关联销售、关联采购、关联担保和关联方往来。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6-3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723.48万元、629.12万元和352.4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28%、1.05%和0.55%,主要为与金证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交易。2017年金证股份入股后已将呼叫中心业务整合至星网信通,部分终端客户出于维持系统供应商稳定的考虑继续与金证股份签订业务合同,再由金证股份通过关联交易方式由公司提供实际软件产品及服务;金证股份与公司之间按与终端客户结算总价的20%和80%进行分成。2025年度,公司向金证股份采购金融行业数据库468.34万元,占当期采购额1.16%;报告期内还存在向金证股份控股子公司偶发采购软件产品及相关服务。报告期末,公司存在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披露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定价公允,并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