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戈尔德: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外部股东之间的对赌、回购权等特殊投资约定是否需要清理及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法律障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6-30 · 中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公司及戈尔德有限历次增资、转让交易文件中存在对赌等特殊投资约定。2020年7月、2020年12月相关投资者曾约定股权回购、最优惠待遇、反稀释、优先受让、优先出售、转让限制、优先清算等条款;相关方已签署终止协议,并确认不存在特殊股东权利或类似安排。2023年8月、2023年12月、2025年11月及2025年12月,实际控制人与小米智造、比亚迪、申祺投资、远致星火、三一重工、安鹏创投、财通创新、嘉兴秘银、通富创投、菱聚投资、泓泰一号、创启开盈等约定回购权,触发事项包括未能在2027年6月30日前成功上市、实际控制权变更、重大违法违规、资金占用、有失公允关联交易、核心技术或知识产权侵权、丧失主营业务不可或缺资质等。上述回购权约定在上市申报材料被受理前一日自动终止;若未能最终完成公开发行并上市则自动恢复;上市后补充协议不可撤销地自动解除并自始无效。源合汇睿已退出并签署终止协议确认特殊股东权利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