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佑威新材: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嘉兴昊翰提供财务资助,需关注关联交易性质、借款条款、偿还或续期情况、审议确认程序及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6-3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除该等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不存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转移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2025年5月28日,公司与嘉兴昊翰签订《借款协议》1号,约定向嘉兴昊翰提供278万元借款用于日常经营,年利率3%,期限为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6月24日,公司与嘉兴昊翰签订《借款协议》2号,约定提供500万元借款用于日常经营,年利率3%,期限为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7月31日,公司与嘉兴昊翰签订《借款协议》3号,约定提供200万元借款用于日常经营,年利率3%,期限为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6月12日,公司收购嘉兴昊翰40%股权,嘉兴昊翰成为公司参股公司;2025年12月24日,公司进一步收购嘉兴昊翰11%股权,直接持股51%并纳入合并报表。嘉兴昊翰已偿还前两笔借款;2026年1月1日,公司与嘉兴昊翰签订补充协议,将原合同项下200万元借款续期至2026年6月30日,年利率仍为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