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佑威新材:公司作为抵押人与农业银行嘉兴经济开发区支行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正原路377号不动产披露为尚未办理不动产权抵押登记,需关注抵押登记完成情况及重大合同效力。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6-3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担保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中,佑威新材与农业银行嘉兴经济开发区支行签署合同编号为33100620240117353的最高额抵押合同,被担保人为佑威新材,最高担保金额9,025.66万元,主债权确定期间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7年12月19日,抵押物为公司位于嘉兴市正原路377号的不动产权。该项抵押物旁注披露“尚未办理不动产权抵押登记”。招股说明书同时披露,公司上述重大合同合法、有效,不存在纠纷或争议,合同履行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的潜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