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优云科技:王剑平是否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最近24个月内实际控制人是否稳定。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6-3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王剑平直接持有发行人3,420.72万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38.01%;公司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相对分散,王剑平能够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为公司控股股东。王剑平同时系杭州优之恒、杭州优之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能够通过控制杭州优之恒、杭州优之锐控制公司合计28.02%的表决权;因此,王剑平能够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合计66.03%的表决权,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