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深鹏科技:发行人历史上存在股权代持并已解除,员工持股平台所持股份曾存在质押并已注销。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6-3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深鹏电子设立时曾存在股份代持,已于2014年7月解除;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前述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股权代持,且前述股权代持已全部清理完毕。鹏诚同创曾于2023年5月25日因向招商银行东莞分行申请280万元并购贷款,将其持有的深鹏电子5.305%股权质押给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并于2023年6月30日办理股权出质登记;2024年4月25日已办理股权出质注销登记。招股书披露,截至签署日,鹏诚同创已归还全部贷款并取得结清证明,后续不会因该贷款发生股权质押风险,发行人股份不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者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