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深鹏科技: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关联租赁、关联担保、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及少量关联方往来款,且有限公司阶段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不完善。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6-3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持股平台鹏诚同创、深信共创曾承租发行人厂房用于注册,金额极小,截至报告期末已搬离,前述关联租赁已终止。发行人存在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为发行人银行授信和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中应收鹏诚同创、深信共创各1,000元,均已于2026年1月收回。发行人披露,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于有限公司阶段关联交易,公司章程未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发行人亦未建立完善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股份公司设立后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审议程序,2025年年度股东会及第一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对报告期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