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星联华:报告期内存在个别员工社保/住房公积金未缴或通过第三方机构代缴的情形。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6-06-3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社会保险已缴纳人数分别为87人、88人、105人,未缴纳人数分别为2人、1人、1人,未缴原因包括在其他单位缴纳及退休返聘;住房公积金已缴纳人数分别为87人、88人、103人,未缴纳人数分别为2人、1人、3人,未缴原因包括在其他单位缴纳、退休返聘及2025年末两名新员工当月入职下月补缴。法律意见书进一步披露,报告期内存在个别员工因异地办公等原因,要求发行人于异地通过第三方机构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各期末第三方代缴社会保险人数分别为2人、3人、4人,第三方代缴住房公积金人数分别为2人、3人、4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自己的名义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登记并依法足额缴纳,发行人通过第三方机构代缴个别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未完全符合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