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鹰峰电子: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房屋是否存在出租方未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未办理登记备案的法律瑕疵,是否影响持续经营及本次发行上市。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6-3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存在多项主要租赁房产,包括上海鹰峰电子、安徽鹰峰、上海热拓、安徽热拓等主体租赁用于仓库、仓储、生产、食堂、住宿、办公等用途的厂房、宿舍及食堂。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租赁部分房屋的出租方未提供其拥有房屋产权的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