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锐迈科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比例较高,需关注控制权认定、控制权稳定、股份权利限制及特别表决权安排。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6-2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敏华实业直接持有公司38,123.17万股,占总股本82.76%,为控股股东;敏华集团持有敏华实业100%股权,敏华控股持有敏华集团100%股权,敏华投资持有敏华控股62.57%股权,黄敏利直接持有敏华投资80%股权并通过上述链条间接控制公司82.76%股份,为实际控制人。公司披露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为黄敏利,控制权未发生变动;发行人股份不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