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锐迈科技:公司部分境内租赁物业出租方未全部提供产权证书或建设许可/有权出租证明,且部分租赁房产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存在租赁合同效力、无法继续使用及行政处罚风险。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6-2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境内租赁物业中,第4、18、21、26、36项租赁房产的出租方未提供租赁房屋不动产权属证书、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房屋建设的许可文件或其有权出租该等房屋的其他证明文件。除第9、10、11、12、13、15、19、20、32项租赁房产外,公司及子公司其余租赁房产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文件披露相关风险包括:出租方如无所有权或授权可能无权出租;不能确认部分租赁房屋是否为已获批准建设建筑,相关租赁合同存在被认定无效风险;未取得建设许可的租赁房屋存在被主管部门责令拆除导致无法继续使用、收益的风险;未办理租赁备案不符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存在被行政处罚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