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贝昂智能:发行人历史上与投资人签署含业绩承诺、回购、优先权、反稀释等特殊权利条款的协议,需关注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仍承担对赌或特殊权利义务。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6-2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及股东历史上与赛富淞元、芜湖众创、寰寰潽潽签署过涉及优先退出权、估值调整、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售权、领售权、清算优先权、赎回权、反稀释、业绩承诺、上市时间、股权回购触发条件等特殊投资条款。赛富淞元相关条款于2020年6月彻底解除,其中冉宏宇曾因未完成业绩承诺向赛富淞元补偿2.36%股权;芜湖众创相关条款于2023年2月彻底解除;寰寰潽潽相关条款经2021年12月及2024年1月补充协议安排后彻底解除,相关优先条款终止效力追溯至原协议签署之日且不可恢复。现有股东确认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或管理团队之间不存在关于公司业绩承诺、上市时间、股权回购触发条件等方面的对赌协议及其他特殊协议或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