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贝昂智能:实际控制人及子公司个别员工报告期内存在在关联方兼职情形,需关注发行人人员独立性、是否存在人员混同、利益输送或同业竞争。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6-2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冉宏宇在担任发行人总经理期间,存在同时在关联方旭远环保兼任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情形;兼职期间,冉宏宇主要负责发行人经营管理,旭远环保相关工作主要由其授权下属负责,冉宏宇仅负责部分审批流程。法律意见书还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个别员工在关联方旭远环保兼职部分行政及财务工作。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冉宏宇仍在旭远环保担任执行董事,旭远环保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为房产租赁,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为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