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贝昂智能:发行人存在2021年股权激励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需关注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安排、禁售规则、审议披露程序及对控制权的影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6-2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21年公司通过实际控制人直接转让股权及授予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份额方式实施股权激励;其中章燕、冉宏宇向刘义刚、张培峰转让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另冉宏宇与21名核心员工签署《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员工通过向苏州贝芯增资取得公司股权,相关激励设置5年服务期,离职激励对象应退伙并按初始价格转让份额。2025年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41人,授予股票期权1,306,624份,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2.18%;设置三期行权安排、公司业绩指标、个人绩效指标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执行的禁售规则。该计划经董事会、员工公示、审计委员会核查、独立董事意见、股东会审议及全国股转反馈后修订,并于2026年3月13日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股票期权登记。
